加班已成為一種常態(tài),但是公司又不得不需要加班,面對這種情況,我們可以怎么應對呢?
“晚上一起吃飯?”“不行啊,我得加班!边@是寫字樓里上班族之間最為平常的對話,“加班”幾乎成為身在職場的人們推掉娛樂休閑、無緣游山玩水的最為普遍、最易接受的“絕對性”理由。許多上班族依舊滯留辦公室,是真有未完的工作還是受困于職場“潛規(guī)則”心理?怎樣才能避免“被加班”或少加班?
加班費?不能充饑的“畫餅”!
在《勞動法》中,關于在加班補償方面的相關規(guī)定是:“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,應按照不低于小時工資基數(shù)的150%支付加班工資;在休息日工作的,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,不能安排補休的,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(shù)的200%支付加班工資;在法定節(jié)假日工作的,應當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(shù)的300%支付加班工資!
然而,絕大部分“加班族”表示,除了法定節(jié)假日外,平時的加班根本領不到加班費,F(xiàn)在人力資源市場上“僧多粥少”,你不加班有人加,再不情愿,畢竟加班是小事,飯碗才是大事。諸多因素導致8小時工作制漸漸成了擺設,而加班費也成了不能充饑的“畫餅”。
“反加班潛規(guī)則”不妨一試
得不到補償,又不能準時回家跟家人共享天倫,難道就任由“加班潛規(guī)則”把疲憊的身心捆綁在辦公室嗎?“被加班”的職場人士該采取什么良策,才能在工作與生活中找到平衡呢?以下是一些“職場牛人”總結出來的“反加班潛規(guī)則”,不妨一試。
安慰家人:跟他們開誠布公地談一談,把單位目前的發(fā)展狀況和加班的苦衷告訴家人,讓他們了解你的處境,不過你一定要誠心表示一有機會就好好補償。
應對領導:輕易不要“造次”,除非真有重要事情一定要走。這時,向領導誠懇說出你的理由,并表示當天的工作一定不會耽誤,事后要加倍努力。
聯(lián)合同事:建議先在同事中建立一個小同盟,在加班結束后邀領導一起吃夜宵,席間送給上司一些動聽的語言,半開玩笑地說出你的目的。領導的智商不比你低,這樣的“鴻門宴”會讓他有所察覺。若完成了手上的工作,礙于面子不敢第一個下班,可與同事達成協(xié)議,下班后拖延10到15分鐘,大家就開始“閃人 ”吧。
贏得認可:出色地完成領導交代的工作,就會在業(yè)務上贏得領導的認可。超負荷的加班,領導可能更累,哪怕是表面上多給予領導一些理解,簡單的問候、一起吃夜宵等等,就會在感情上贏得領導的共鳴,以后這個班可加可不加時,領導就會考慮“放人”。
綜上所述,只要你這幾點,應該就可以輕松做好“反加班潛規(guī)則”。